全院广大干部职工们: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按照《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决定于2021年8月23日至29日开展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;于8月25日开展全省公共机构低碳日活动。
节能减排是我国的基本国策,节能降碳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。为贯彻《通知》要求,进一步增强节能降碳意识,深入开展我院节约型机关创建,向我院广大职工发出活动倡议书:
1、倡导低碳生活习惯。
树立绿色价值观念,养成节约资源,保护环境的绿色生活习惯,自觉选择低碳生活。日常生活中有意识地尽可能去保持一种低能耗和减少碳排放,特别是二氧化碳的排放量,从而低碳,减少对大气的污染,减缓生态恶化。
2、合理节约使用电能,节约每一度电。尽量利用自然光,减少照明灯具的使用,人走随手关灯,下班及时关闭电脑,打印机,复印机的用电设备,提倡室内通风,减少空调的使用。
3、强化网络办公功能,充分利用网络线上传输,减少文件的打印,提倡双面用纸和纸张再利用,做到节约每一张纸。
4、节约每一滴水资源。做到用水完毕随手关闭水龙头,防止长流水,提倡一水多用,杜绝浪费,养成节约用水的好习惯。
5、节约每一粒粮食。就餐够吃就好,营养均衡就好,杜绝大量剩饭剩菜、摆排场、讲面子、大吃大喝等浪费粮食现象,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。
6、爱护花卉树木不采摘,不践踏一花一草一木,不乱丢垃圾、果皮纸屑,不随地吐痰。
7、尽量少用塑料袋、一次性纸杯、塑料杯及一次性筷子等消费品,多使用耐用品。
8、多骑自行车,多坐公交车,多爬楼梯,为节能减排助力。
9、学会旧物利用,节约使用不可再生能源,合理应用强再生能源。
节能降碳,迫在眉睫,关乎人类生存环境的保护,请大家从我做起,从点滴做起,为构建节能降碳公共机构做出自己的贡献。